泸州: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造福全市人民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扎实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切实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水平,让良好的生态环境造福全市人民。
为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委、市政府先后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等高规格领导组织机构,强化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统筹。全市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绩效考核,严格奖惩,强化绿色发展指标的硬约束,有效推动各级各部门积极、主动作为。
今年以来,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泸州市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泸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5年)》《泸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2018—2025年)》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召开市委常委会14次、市政府常务会17次和市环委会全体成员单位会议,对全市生态环保工作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要求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全市上下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责任,倒排时间,攻坚克难,加快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去年12月22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四川省反馈督察意见,涉及我市5大类35项整改任务共168条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完成7项整改任务50条整改措施,其余整改任务正按时序要求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组共交办我市227件信访件,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整改完成216件,整改完成率95.2%。;省级环保督察向我市反馈353个问题,截至目前,整改完成334个,整改完成率94.6%;全市自然保护区共排查出的55个生态环境问题,截至目前,整改完成49个,整改完成率为89.1%。生态环境部第31督察组反馈我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10个问题整改进展顺利,截至目前,5个问题整改完毕,剩下5个问题正按时序加快整改。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贯彻落实国、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战役”,严格落实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和职能部门主要领导直接抓的监管责任,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让泸州的天更蓝、地更净、水更清、空气更清新。
记者: 万诚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