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办事指南
项目单位:合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项目名称 |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 | |
法定依据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 |
申请条件 | 1.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占道经营、促销、宣传等,或者因维修改造道路、维修埋设管线、开设道路口等; 2.不影响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 3.各种手续齐备。 | |
办事程序 | 申请人向政务中心城环局窗口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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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 2.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挖掘城市道路需提供平面位置图、施工图; 4.影响交通的还需提交公安交通部门的批准文件; 5.若涉及店招装修,则应提供店招装修效果图及现状图(彩色照片); 6. 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审批; 7.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期满及时恢复原状及安全防范的承诺书。 8.如非法人或经营者本人办理,需申请单位或者法人(经营者)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签字、盖章(盖手印)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 |
审批程序 | 申请-核查-制证并告知 (详见流程图) | |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8个工作日 | |
收费依据 | 川财综[2016]3号、合财综[2016]6号 | |
收费标准 | 合江县市政工程管理所市政定额单价 | |
联系电话 | 政务中心住建窗口联系电话:5253821 | |
政务服务中心投诉电话:52538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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