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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申请办事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0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申请办事指南

法定依据

合江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申请对象

补助对象必须是本地农村户口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

补助对象

住房情况

补助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无房户。

2.唯一的房屋为危房(C、D级)。危房等级评定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

补助对象

申请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或是没有独立分户的共同居住人;

2.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的任意一种类型。

申请资料

申请人应如实申报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成员、居住房屋危险等级、家庭经济收入、年人均纯收入、是否接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资金等内容,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农户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户主应签字/按手印);

2.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一卡通复印件一份;

5.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残疾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办事程序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村级民主评议小组组织村级评议并公示→乡镇审核并公示→县级审批并公示→实施改造→房屋验收→挂牌拨款

咨询电话

0830-5227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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