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强降雨期间防汛减灾和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泸市府办函〔2017〕242 号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强降雨期间防汛减灾和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市气象台 9 月 9 日 7 时 20 分发布暴雨蓝色预警:预计 9 日白天到晚上我市有一次强降雨天气过程,雨量普遍大雨到暴雨(40—70 毫米),东部南部局地可达大暴雨(100—130 毫米),部分地方伴有雷电和短时阵性大风。暴雨可能引发城市积涝、中小河流洪水、滑坡、崩塌等灾害。当前全市仍处于主汛期,做好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范落实到位
(一)预警务必到位。一是加强气象、汛情、灾情的预报预警。今年降雨比往年同期减少,要预防 9 月中、下旬可能产生的雷暴强降雨天气过程,强化气象预报预警引领,扎扎实实做好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二是务必落实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户六级预警机制,及时将气象预警信息、灾害预警信息通知到每家每户,层层通知,层层落实,做到通知全覆盖。三是要将预警信息通知到各基层的生产单位和经营单位。包括企业、学校、单位、工地,确保提前做好应对避让工作。
(二)责任务必到位。全市 754 处地质灾害隐患点、1595个山洪灾害危险区的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监测员务必再明确责任,做好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的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和安排。所有在建工程的责任人也要落实,特别是病险水库、病危水库的安全一定要得到保障,不能出现管涌、溃坝等险情。各级干部是抢险救灾的组织者、指挥者、落实者,周末要全部在岗,时刻做好应对灾情、险情的准备。
(三)应急救援力量务必到位。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应急救援车辆等准备工作,交通部门做好道路通行保障,电力部门做好电力安全保障,住建和水务部门做好供水保障,经信部门做好供气保障,通讯部门做好通讯保障,切实做好防大灾的准备。
二、切实做好主动避让工作
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的防灾工作要求,严密关注雨情、灾情、险情的发展变化趋势,一旦发生险情,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至安全地带,并做好转移避险群众的安置工作,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坚决杜绝因灾伤亡事件发生。
三、强化重点区域防范
古蔺县、叙永县、合江县和纳溪区要强化重点区域防范。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要切实督促和指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矿企事业畅通信息传递渠道,提前做好应对工作。对正在开展建设施工的区域,要落实施工人员安全保障措施,保障施工工地安全,必要时停工停产及时避险。对省、市督导组发现指出的问题,要坚决落实,整改到位。
四、强化应急值守,严肃工作纪律
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防灾救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严格执行防汛减灾工作纪律,认真落实 24 小时值班制度和每班值班人员确保两人以上的要求,坚持领导驻地带班。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形成强大的抢险救援整合力量。实行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逐级抽查、督查制度,对工作不落实、机制不健全、督导不到位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问责。市目督办、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政府应急办要对各区县、各部门值班值守、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抽查,确保防汛减灾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