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8 17:21:06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县级)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18 09:26: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合江县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县级)

县级:一级目录5项,二级目录22项,三级目录77项。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责任股室

公开时限

公开属性

公开渠道

公开

形式

公开范围

咨询及监督

举报电话

1.

机构信息

1.

机构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
2.办公地址
3.通信地址
4.办公电话
5.办公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

县住建局

局办公室

信息形成(变更)3个工作日内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政府门户网站  □广播

□电视          □报刊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服务大厅  ■政务微信

■荔枝红APP    □短信推送

□热线电话      ■县级部门公开栏

□现场宣讲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

□其他

全文发布

社会

咨询

0830-5217428

举报

0830-5269660

2.

机构职能

6.依据三定方案及职责调整情况确定的本部门最新法定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

县住建局

局办公室

信息形成(变更)3个工作日内

全文发布

社会

3.

领导分工

7.领导姓名
8.工作职务
9.工作分工
10.工作简历
11.标准工作照(近半年1寸彩色红底免冠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

县住建局

局办公室

信息形成(变更)3个工作日内

全文发布

社会

4.

内设机构

12.内设机构名称
13.职责
14.办公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

县住建局

局办公室

信息形成(变更)3个工作日内

全文发布

社会

5.

下设单位概况

15.下设单位名称
16.办公地址
17.主要负责人
18.办公电话
19.办公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

县住建局

局办公室

信息形成(变更)3个工作日内

全文发布

社会

2.

政策法规

6.

法律法规

20.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

县住建局

局办公室

有权机关发布相关法律政策后3个工作日内

■政府门户网站  □广播

■电视          ■报刊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服务大厅  ■政务微信

■荔枝红APP    □短信推送

□热线电话      ■县级部门公开栏

□现场宣讲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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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7.

行政文件

21.国家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相关文件及政策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

县住建局

局办公室

有权机关发布相关法律政策后3个工作日内

社会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责任股室

公开时限

公开属性

公开渠道

公开

形式

公开范围

咨询及监督

举报电话

2.

政策法规

7.

行政文件

22.四川省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相关文件及政策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

县住建局

局办公室

有权机关发布相关法律政策后3个工作日内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政府门户网站  □广播

■电视          ■报刊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服务大厅  ■政务微信

■荔枝红APP    □短信推送

□热线电话      ■县级部门公开栏

□现场宣讲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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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咨询

0830-5217428

举报

0830-5269660

23.泸州市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相关文件及政策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

县住建局

局办公室

有权机关发布相关法律政策后3个工作日内

社会

24.合江县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相关文件及政策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

县住建局

局办公室

有权机关发布相关法律政策后3个工作日内

社会

3征收决定前

信息

8.

“四规一划”

2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7.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

《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

县政府

房屋征收股

信息形成(变更)10个工作日内

■政府门户网站  □广播

□电视          □报刊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服务大厅  □政务微信

□荔枝红APP    □短信推送

□热线电话      ■县级部门公开栏

□现场宣讲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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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9.

征收范围确定

28.根据公共利益的具体情形,经市、县级人民政府审定的征收范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

《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

县政府

房屋征收股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政府门户网站  □广播

□电视          □报刊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服务大厅  □政务微信

□荔枝红APP    □短信推送

□热线电话      ■县级部门公开栏

□现场宣讲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

■其他:房屋征收范围现场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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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10.

征收告知

29.房屋征收范围内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交易中心、公安、工商、镇乡办、规划等部门暂停办理相关业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

《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

县政府

房屋征收股

信息形成(变更)3个工作日内

■政府门户网站  □广播

□电视          □报刊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服务大厅  □政务微信

□荔枝红APP    □短信推送

□热线电话      ■县级部门公开栏

□现场宣讲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

■其他:房屋征收范围现场公开

全文发布

图解

社会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责任股室

公开时限

公开属性

公开渠道

公开

形式

公开范围

咨询及监督

举报电话

3征收决定前

信息

11.

调查摸底情况

30.摸底调查: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求意见

31.房屋调查结果:拟征收房屋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调查登记结果
32.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县住建局

房屋征收股

信息形成(变更)3个工作日内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政府门户网站  □广播

□电视          □报刊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服务大厅  □政务微信

□荔枝红APP    □短信推送

□热线电话      ■县级部门公开栏

□现场宣讲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

■其他:房屋征收范围现场公开

全文发布

社会

咨询

0830-5270621

举报

0830-5269660

12.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33.项目名称

34.房屋征收目的

35.房屋征收部门及实施单位

36.房屋征收范围和被征收房屋的基本情况

37.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

38.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基本情况和交付时间

39.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

40.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期限

41.搬迁期限和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补助和奖励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

《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第十六条第二款。

县政府

房屋征收股

信息形成(变更)3个工作日内

全文发布

社会

13.听证会

42.方案征求意见期满后,因多数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持不同意见,政府应按照有关听证规定,组织由被征收人代表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进一步修改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听证会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

《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

县政府

房屋征收股

信息形成(变更)3个工作日内

全文发布

社会

14.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修改后定稿)

43.项目名称

44.房屋征收目的

45.房屋征收部门及实施单位

46.房屋征收范围和被征收房屋的基本情况

47.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

48.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基本情况和交付时间

49.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

50.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期限

51.搬迁期限和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补助和奖励标准

《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

县政府

房屋征收股

信息形成(变更)3个工作日内

全文发布

流程图解

社会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责任股室

公开时限

公开属性

公开渠道

公开

形式

公开范围

咨询及监督

举报电话

4.

房屋征收决定

15.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52.项目的基本情况

53.风险等级

54.风险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

/

/

咨询

0830-5270621

举报

0830-5269660

16.

房屋征收决定

55.征收范围

56.征收目的

57.征收部门

58.征收实施单位

59.征收补偿方案

60.签约期限

61.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事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

《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第二十条。

县政府

房屋征收股

信息形成(变更)3个工作日内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政府门户网站  □广播

□电视          □报刊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服务大厅  □政务微信

□荔枝红APP    □短信推送

□热线电话      ■县级部门公开栏

□现场宣讲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

■其他:房屋征收范围现场公开

全文发布

流程图解

社会

17.

评估

62.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63.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
64.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评估机构

房屋征收股

信息形成(变更)7个工作日内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政府门户网站  □广播

□电视          □报刊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服务大厅  □政务微信

□荔枝红APP    □短信推送

□热线电话      □县级部门公开栏

□现场宣讲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

■其他:房屋征收范围现场公开

全文发布
部分发布

征收范围内

18.

复核结果

65.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情况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

《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

评估机构

房屋征收股

申请人提出申请15个工作日内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快递.电子邮件、传真、自行领取、当场抄阅

/

申请对象

19.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66.项目名称
67.征收范围
68.征收补偿方案
69.签约期限

70.征收实施单位

71.工作人员名单

72.办公地点

73. 告知权力和义务等事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县政府

房屋征收股

批准或形成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政府门户网站  □广播

□电视          □报刊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服务大厅  □政务微信

□荔枝红APP    □短信推送

□热线电话      □县级部门公开栏

□现场宣讲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

■其他:房屋征收范围现场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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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内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责任股室

公开时限

公开属性

公开渠道

公开

形式

公开范围

咨询及监督

举报电话

4.

房屋征收决定

20.

征收补偿协议签订信息

74.对评估结果无异议的,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征收补偿协议包括签订流程、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

《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第四十九条。

县住建局

房屋征收股

信息形成(变更)3个工作日内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政府门户网站  □广播

□电视          □报刊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服务大厅  □政务微信

□荔枝红APP    □短信推送

□热线电话      ■县级部门公开栏

□现场宣讲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

■其他:房屋征收范围现场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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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内

咨询

0830-5270621

举报

0830-5269660

5.

征收后续信息

21.

补偿结果

75.货币安置情况的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

《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

县住建局

房屋征收股

信息形成(变更)3个工作日内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政府门户网站  □广播

□电视          □报刊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服务大厅  □政务微信

□荔枝红APP    □短信推送

□热线电话      ■县级部门公开栏

□现场宣讲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

■其他:房屋征收范围现场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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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个人

76.产权调换房屋房源信息、选房规则以及产权调换结果

县住建局

房屋征收股

信息形成(变更)3个工作日内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政府门户网站  □广播

□电视          □报刊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服务大厅  □政务微信

□荔枝红APP    □短信推送

□热线电话      ■县级部门公开栏

□现场宣讲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

■其他:房屋征收范围现场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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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2.房屋征收与补偿档案

77.房屋被征收人的补偿档案等家庭个人资料

县住建局

房屋征收股

申请人提出申请15个工作日内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快递.电子邮件、传真、自行领取、当场抄阅

/

申请对象

备注:

■表示用此公开渠道公开

△表示行政征收事项,▽表示行政给付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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