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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10 14:48:00 浏览次数: 【字体:

随着城市旧城区改建、棚户区改造的提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备受群众关注。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编写如下政策解读,以便大家更快更好深入理解。 

一、什么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在合江县行政区域内,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补偿。公共利益包含如下: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范围如何确定?

实行旧城区改建,应当尊重房屋所有权人的意愿。启动房屋征收程序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征求房屋所有权人的意见,进行先行协商。
    房屋所有权总面积过三分之二且总户数过三分之二的房屋所有权人明确同意改建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提出拟征收房屋范围,说明所根据的公共利益的具体情形,报县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经审定认为确属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房屋的,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并予以公布。

三、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并公布后,哪些行为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并公布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增加补偿:

(一)房屋转让、分割、赠与;

(二)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三)迁入户口或者分户;

(四)其他为增加补偿费用实施的不当行为。

 四、未经登记房屋如何处理?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住建局、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依法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未经登记的建筑认定和处理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七日。

当事人对认定和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做出认定和处理的部门应当进行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包含哪些内容、如何确定?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县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征收目的;

(二)房屋征收范围和被征收房屋的基本情况;

(三)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

(四)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基本情况和交付时间;

(五)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

(六)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期限;

(七)搬迁期限和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

(八)补助和奖励标准;

(九)其他事项。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审核论证,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对征收补偿方案有意见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明,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房屋征收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收补偿方案的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意见修改后的征收补偿方案及时公布。
    半数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或者不公平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六、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比例依据来源?

按照《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实施旧城区改建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被征收人根据补偿方案,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在签约期限内,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的户数达到规定比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终止征收程序。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的户数比例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但不得低于百分之九十。”

七、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如何救济? 
     答: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将被征收人分户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日),并送达分户评估报告。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规定的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应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七日内,向本地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成立的房屋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申请鉴定评估报告的评估程序、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选用、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评估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经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应当维持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修正错误,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八、哪些符合优先保障对象?

被征收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优先享受相应的住房保障。

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50㎡的,按建筑面积50㎡户型补偿。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且它处无住房的被征收人,选择异地产权调换的超出50㎡不足60㎡的部分,由征收人按其所选择异地产权调换房屋基准价的50%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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