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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便民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14 09:36:0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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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内容政策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补偿依据依据被征收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和其它合法房产凭证记载的面积、用途予以补偿。
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补偿标准按照1:1等面积进行补偿安置
补偿事项1.房屋价值补偿;
2.装饰装修补偿;
3.住宅房临时安置补偿;
4.非住宅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5.搬迁补偿;
6.空调移机、热水器、抽油烟机等相关设施设备搬迁损失的补偿。
补助事项1.政府签约奖励;
2.物业管理补助;
3.物业维修资金补助;
4.公摊面积补助(产权调换);
5.困难户补助;
6.老红军、抗战老兵、离休干部及其遗孀补助;
征收要点征收应提供资料1.被征收人房屋信息复印件(含产权证、老契约、审批手续证明);
2.被征收人土地证复印件;
3.被征收人身份证复印件。
房屋测绘、评估1.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共同监督第三方机构开展测绘、评估工作;
2.征收部门、被征收人、第三方机构共同签字确认测绘、评估结果。
房屋测绘、评估有异议1.被征收人在规定的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征收部门;
2.征收部门在3日内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以说明或者报告方式告知被征收人。
办公地点征收部门:合江县房屋征收补偿和住房保障中心(住建局后二楼)
现场办公地点:具体以实施项目为准
联系电话咨询电话:0830-5270621
监督电话:0830-5217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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