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2020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示
名 称 | 内 容 |
公示 事项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扶贫开发局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45号)文件,下达我县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68万元,包括中央资金65万元(支持人口较多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产业扶持资金)、省级资金1203万元(含资产收益扶贫资金200万元)。项目涵盖“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产业扶持项目”、“公益性岗位水利巡管员补助项目”、“脱贫攻坚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和“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等项目,现予以公示。 |
项目 资金 安排 情况 | 一、资金来源 1.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产业扶持项目6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5万元。 2.公益性岗位水利巡管员补助69.6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9.6万元。 3.脱贫攻坚饮水安全工程项项目387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87万元。 4.资产收益扶贫项目746.4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46.4万元。 二、实施地点及资金安排 1.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产业扶持项目总投资65万元,在先市镇罗院子村实施(详见附件)。 2.公益性岗位水利巡管员补助项目总投资69.6万元,在合江县实施(详见附件)。 3.脱贫攻坚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总投资387万元,在合江县实施(详见附件)。 4.资产收益项目总投资746.4万元,竹初加工厂项目5个贫困村飞地到凤鸣镇文理村实施,温氏猪场项目10个村飞地到荔江镇实施(详见附件)。 三、使用范围 1.加大扶持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产业。 2.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竹产业发展。 4.以资产收益为纽带,赋予建档立卡贫困户更加充分而又保障的财产收益,拓宽建档立卡贫困户持续稳定的增收渠道,为同步建设小康社会探索新的路径。 |
部门 职责 | 1.项目实施乡镇、实施村: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日常管理、进度跟进、检查验收、公示公告,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2.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项目的规划、方案编制、项目计划下达、组织督导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检查验收、绩效考评等工作。 3.县财政局: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收支管理、专户管理、资金计划下达、资金核拨、会计核算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
公示单位 | 合江县扶贫开发局 合江县财政局 |
公示时间 | 2020年6月3日 |
监督电话:5269911,电子邮箱:286072044@qq.com。
意见收集人:张峰舜 通讯地址:合江县党政大楼六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