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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县2018年产业到户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04 11:51: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贫困户产业发展步伐,拓宽贫困农户增收渠道,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收入水平,根据《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17102号)《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川财农〔20172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群众自愿,精准扶贫到户到人的原则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基础,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致富增收。到户资金补助对象必须是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一定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到户项目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先干先补多干多补不干不补的原则,充分尊重贫困户本人意愿,自行确定产业发展方向

(二)坚持因地制宜户确定增收产业的原则。鉴于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分布范围广,涉及全县27乡镇284个行政村故在确定发展增收产业时应当根据贫困户实际,按照瞄准贫困、突出特色,整合资源、注重效果、择优扶持的办法,根据贫困户的地域分布特点、贫困成因,实行分类指导,统筹兼顾一村一品、一户一策的差异化扶持措施,由乡镇组织行政村逐户开展贫困户需求调查,在掌握贫困户基本需求后因地制宜、因户制宜地规划增收产业,确保产业既符合全县农业产业调整布局要求,又最大限度符合贫困户实际需求

(三)坚持统筹规划,分乡镇分村实施的原则。根据入户需求情况调查,结合全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布局实际,由县上统一制定实施方案,统一下达建设资金和项目计划。具体实施时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项目。

)坚持分批实施,及时发放到户资金的原则。各村产业到户专项扶贫资金要优先考虑已经实施产业的贫困户,先行发放一批,起到带头作用。并按照成熟一批、解决一批原则及时对后续实施产业发展的贫困户兑现补助资金

)坚持公告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阳光操作,各乡镇、村要按照《四川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及时主动产业到户项目资金来源、扶持范围、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受益对象等在镇务、村务公开栏公示。

二、扶持范围与资金用途

(一)扶持范围扶持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

(二)扶持对象:2014—2018年未享受产业到户项目且具备一定劳动能力并有发展产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资金来源:省、市、县配套的精准扶贫产业帮扶资金及县级涉农产业资金。

(四)资金用途:用于一定程度上补偿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产生的成本费用主要包括购买种苗、化肥、农药、饲料等产生的费用。

三、补助标准

(一)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的参考补助标准

 根据贫困户的建设规模按标准补助资金,补助资金按实际验收计算,每户补助资金不得超过3000详见附件1

(二)补助方式

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预拨到各乡镇脱贫攻坚资金专户后,由各乡镇按照验收情况将补助资金拨入贫困户一卡通直补账户。

(三)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情形

1.未发展种植业或养殖业,直接给贫困户补助资金的

2.采取平均分配或轮流的方式给贫困户补助资金的

3.购买与种植、养殖无关的物资

4.作为贫困户脱贫的一次性奖励资金

5.用于建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户生活补助

6.已经享受国家项目补助资金

7.水稻、玉米、小麦、高粱、马铃薯、红薯等6种粮食作物作为补助项目

8.与种植业、养殖业无关的其它用途

四、项目的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组帮扶干部认真逐户开展需求调查在彻底掌握贫困户真正项目建设需求的基础上以镇为单位编制项目需求计划(详见附件2报县项目主管部门,县项目主管单位根据各乡镇贫困户的需求总量并结合县财政的扶持资金总量统筹安排资金和项目计划。为确保项目计划安排给迫切需要的贫困农户,使扶持资金发挥最佳的扶贫效果,安排项目必须坚持贫困户自主自愿原则,在积极性高、发展产业愿望强的贫困户中优先安排。

(二)实施主体

建档立卡贫困户是产业到户项目的实施主体,产业发展由贫困户按照《合江县贫困户入户资料》帮扶规划的内容自行组织实施。

(三)职责分工

1.村两委。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为核心,做好贫困户的动员工作,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矛盾纠纷,应特别注重加强对残疾人、妇女同胞等特殊群体实施项目的帮助和指导工作。

2.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是项目实施的牵头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开展入户需求调查,牵头组织农户开展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各到户项目按实施方案保质保量如期完成;负责组织产业到户项目验收;收集完善产业到户项目过程管理资料和财务报账资料,及时做好项目资金的申请、拨付及县级报账工作。

3.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负责行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管理职能做好产业到户项目的监督及抽验工作。

4.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协调落实、资金拨付、运行监管与报账管理,会同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抓好项目管理、检查验收等工作。

5.县农业局、县林业局。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在安排行业扶贫资金计划时向项目覆盖贫困户倾斜

6.县级帮扶部门。负责与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共同规划产业发展项目,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所帮扶贫困村到户项目的入户调查、组织实施和项目验收等工作。

7.帮扶干部。负责做好产业到户项目的政策宣传,及时协助贫困户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矛盾纠纷,确保到户项目按实施方案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五、项目验收与资金拨付

产业到户项目采取户申请、核查、镇验收县抽查的项目验收方式。

(一)户申请帮扶干部应指导贫困户根据自身对项目建设情况,自愿向所在村委会项目验收申请见附件3

(二)村核查。两委和驻村工作组织村社干部、帮扶干部、村民代表(村核查组不少于2对贫困户提交的验收申请进行逐户核查,查情况属实的,在申请书中签署意见。以村为单位将核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7天。

(三)镇验收。项目验收实行100%全覆盖。人民政府在收到两委核查过的验收申请后,及时成立项目验收小组逐户开展验收级帮扶部门要一同参与验收。验收时填写《合江县产业到户项目验收表》(见附件4),主导发展的产业要拍照留存作为验收印证依据。验收通过后以镇为单位将验收结果在镇务公开栏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将合江县产业到户项目核查验收汇总表》(见附件6)、《乡(镇)产业到户项目验收报账申请》(见附件5上报县扶贫移民、县财政局,作为贫困户兑现到户补助资金的依据。

(四)县抽查。县扶贫移民收到乡镇上报的验收报账申请后,会同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等相关部门采取现场核实或电话随访的形式对产业到户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随机抽查(见附件7),对少于30户的乡镇全部抽查,高于30户的乡镇抽查不少于30户。抽查情况作为报账依据,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将督促限期整改,对无法整改或验收资料不真实的将相应减该乡镇计划下达的补助资金。

(五)资金发放。采取随报、随验、随批原则,按照发展一批、验收一批、下拨资金一批模式,发挥产业扶贫资金作用,增强贫困户发展信心和获得感。2018年产业到户补助资金采取分批发放方式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精准扶贫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在项目实施期间,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要指导、督促涉及村认真组织实施,帮助和指导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增收目的

(二)严格管理,规范操作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实施项目,依照《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江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合府办发〔2017130号)、《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江县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合府办发〔2017131号)和《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江县财政专项扶贫县级财政报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合府办发〔2016102号)规定进行资金项目管理,不得擅自调整、变更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产业到户项目资金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享受补助。规范档案管理,收集项目资料,主动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和社会各界对补助资金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取得成效。对造假套取补助资金的,要如数追回,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及时报账,精准补助

接到上级资金计划安排后30日内,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预拨到各乡镇脱贫攻坚资金专户,由各乡镇按照验收情况将补助资金拨入贫困户一卡通直补账户,严禁出现违规代管、扣留“一卡通”、拖延发放、滞留资金、虚报冒领现象由于到户项目涉及的贫困户多,建设内容复杂,为加快报账进度,县级报账时可分23次填报验收报账申请,及时冲账。本项目应在20181130日前完成县级报账工作。

(四)加强协作,落实责任

县级帮扶部门要按照《中共合江县委办公室 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江县2017年“五个一”驻村帮扶工作方案>5个机制的通知》(合办发〔201743号)和《合江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合江县帮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合脱贫领发〔20188号)规定组织好本部门帮扶力量,大力配合乡镇做好到户项目帮扶工作,对没有按照上述两个文件内容规定做好项目帮扶工作的,将依照相关管理办法对帮扶部门和帮扶干部追责问责

)严格考核,从严问责

本项目建设将纳入对县级部门和项目乡镇脱贫攻坚年度目标考核未按照本实施方案实施和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合江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合江县财政局

                                                                                                                                                         2018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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