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没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廉租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川建房发〔2008〕188号
四 川 省 建 设 厅 文 件
川建房发〔2008〕188号
四川省建没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加强廉租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规划和建设局、房管局,扩权试点县(市)规划和建设局、房管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廉租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建保〔2008〕6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建设廉租住房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重要措施之一,是省委省政府构建“和谐四川”、“富民、惠民”的为民办实事工程。各地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切实将廉租住房质量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积极采取措施,抓紧抓实,把好事办好,坚决防止和杜绝廉租住房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质量事故。
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各地应将廉租住房建设质量管理纳入目标考核,层层落实责任人;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明确程序和要求;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依法组织项目实施;明确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勘察设计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建筑市场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三、加强监督,确保质量
各地要加强对项目发包工作的监督,严格按照公开招标的法定程序组织实施项目发包工作,确保将项目发包给符合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加强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加强对建筑材料的检查检测力度,严惩使用劣质建材、降低工程质量的行为。
请各地按通知要求,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加强质量监督,确保廉租住房建设质量。
附件:《关于加强廉租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