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保障性住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总结
合江县保障性住房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总结
2017年5月,合江县列入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县。保障性住房作为9个点领域之一,在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五公开”为抓手,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到位
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合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蒲江同志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务公开日程事务和牵头工作。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这次试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为试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标准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为保证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地进行,我县梳理编制了《合江县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范》、《保障性住房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形成了保障性住房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同时修订完善了工作流程、操作指南、办事指南等。标准体系涵盖保障性住房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内容,还统筹考虑了科学性和实用性,应该公开哪些事项,公开什么内容,什么时候公开,按照什么渠道和方式公开,工作人员可以通过政务公开目录“按图索骥”,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规范了保障性住房政务公开、建设管理、申请与审核、轮候与配租、使用与退出五个规则。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按照业务流程,严控公开节点。通过社区、乡镇、县级三级审批,申请资格、摇号结果、配租结果三次公示,舆论、纪检、公证三种监督的“3×3”工作法,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审批、配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拓展公开渠道,让政务信息更加透明
为满足不同群众了解政务信息,合江县保障性住房职务公开工作本着“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的原则,采取线上线下、土洋结合的方式,着力推动政务信息立体式、全景式公开,让群众对政府工作“门清路熟”,不跑冤枉路,办事更舒心。在发挥好政府门户网站为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的同时,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利用手机微信、微博、手机APP、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平台,通过宣传活动、挎包入户宣讲、做客电台政务直播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获取。“电台政务直播”也是保障性住房试点领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一大亮点。通过荔城“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直播间,介绍保障性住房政策法规,宣传办事程序,接听群众热线,回应群众诉求,解答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投诉,真正实现与群众的面对面交流、零距离互动。切实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得。真正把政务“晒”在阳光下。
三、措施得力,确保工作成效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保障性住房领域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更加多样,群众获取保障性住房政策和工作开展情况、落实情况信息更加便捷。为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提升群众满意度,我县定期进行保障性住房业务培训。在群众办理申请手续过程中,以前由申请人前往县级相关部门开具住房、收入、车辆等信息证明,调整为由县级相关部门统一查证的方式,便利了群众申请,群众跑路少了、办理申请时间短了,真正实现了“最多跑一次”。对特殊人群,我们还主动开展上门宣传、入户代办等业务,深受群众好评。通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改进了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增强了全体职工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感,促进了依法办事的水平,提高了工作效率。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让政务信息“晒”在阳光下,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和政府公信力。
保障性住房政务公开“双化”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强化政务公开责任感,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努力推进保障性住房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8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