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谁来交?什么时候交?
2026-02-26 10:03:58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新建物业已出售:由买受人办理网签备案前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新建物业未出售:由建设单位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前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