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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农村宅基地以及建房问题
来信人 钟** 来信日期 2026-06-18
信件索引号 202600045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母亲于2011年因购买超龄职工养老保险,要求将户口转入城镇,后一直居住于农村,城镇也没有住房,现农村房屋已成危房但已办理了确权,急需重建,但户口已迁出,,请问这种情况能审批建房吗,因为户口已没在居住地了,同时户口能否迁回,如果能需要怎么办理谢谢回复!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合江县凤鸣镇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6-06-20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书记县长信箱反映“关于农村宅基地以及建房问题”已收悉,我单位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按现行户口迁移政策规定,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至于建房问题,无村社相应户口,无权再对宅基地进行翻修或出让。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凤鸣镇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凤鸣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