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龙镇
基本信息:
政府内设职能机构9个:设置党建工作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便民服务中心。政府设行政编制33人,实有28人;设事业编制15人,实有13人。
联系电话:0830-5855010
办公地址:合江县望龙镇新建路24号
办公时间:
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职能职责:
(一)党建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5855010)
职能职责: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性工作和政策研究等工作;负责党的建设、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群团、社工等工作。
(二)财政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5855496)
职能职责:负责财政税收;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各类财政资金、集体资产与村(社区)财务的管理指导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5855029)
职能职责:负责工业和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经济合作、科技、统计、招商引资等工作。
(四)社会治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5644490)
职能职责:负责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信访维稳、禁毒等工作。
(五)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5855180)
职能职责:负责全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防灾救灾减灾、交通运输等工作;指导协调森林防灭火、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六)农业农村办(联系电话:0830-5855006)
职能职责:负责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规划、水利、乡村振兴、农业园区建设、农技推广、气象等工作。
(七)社会事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5855109)
职能职责:负责民政、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残联、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等工作。
(八)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电话:0830-5855373)
职能职责:负责行使依法下放、委托或授权的执法权利,统一指挥和协调开展全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负责城乡住房规划建设、环境综合治理,场镇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国防教育、民兵、征兵、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等工作。
(九)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30-5855443)
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管理、运行工作;负责农民工、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便民服务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服务工作。挂退役军人事务站牌子,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工作。
领导分工:
冯秋菊 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罗 杰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刘开云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联系城乡建设规划、城乡管理、自然资源(森林防灭火、地灾防治)、农业农村、水务、气象等工作。联系农业农村办、党建办(涉及工作),联系综合行政执法队(涉及工作)。
汪华凤 党委副书记、兼任党建办主任
协助党委书记处理党委日常事务,负责党的建设、国家安全、目标管理、政协、保密、机关事务、社会工作、信息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联系农业农村工作。分管党建办、农业农村办(涉及工作)。
陈 乾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管党建办(涉及工作)。
曾 军 党委委员、组宣统委员、兼任党建办副主任
负责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关工委、老干部、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侨务和对台工作、民族宗教、团委、工会、科协、档案、工商联等工作。分管党建办(涉及工作)。
丁光明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兼任应急管理办主任
负责武装、民兵、国防教育、征兵、交通安全及建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分管武装部、应急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合江县江北供水站、天然气公司。
牟鸿宇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负责政法、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法治政府建设、司法、信访维稳、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反邪教、扫黑除恶、禁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反电信诈骗、生态环保、道路交通执法等工作。分管社会治理办、综合行政执法队(涉及工作)、司法所,联系合江县公安局望龙派出所、合江县人民法院望龙法庭。
赵媛媛 党委委员、副镇长
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科技、文化(文联)、旅游、文物保护、广播电视、妇联等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涉及工作),联系望龙卫生院、望龙中学、望龙中心校、梧桐小学。
吴中林 副镇长
负责财政税收、招商引资、发展改革、民营经济、工业经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电力、通讯、市场监管。分管财政办、经发办,联系农商银行望龙支行、邮政望龙支局、移动白沙(望龙)服务中心、电信白米(望龙)支局、望龙供电所。
赵世平 便民中心主任
负责民政(双拥、优抚、殡改、婚姻、老龄、社会救助、低保特困、残疾人、退伍军人、行政区划、基层政权建设、民间组织管理、村务公开)、行政审批、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便民服务中心。
党政领导外出时,实行工作代理制。具体代理为:冯秋菊同志与罗杰同志相互代理,刘开云同志与汪华凤同志相互代理,陈乾同志与曾军同志相互代理,丁光明同志与牟鸿宇同志相互代理,赵媛媛同志、吴中林同志、赵世平同志相互代理。相互代理领导同时外出时,由党委书记确定代理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