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山镇
基本信息:
镇内设职能机构9个: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镇现有行政编制人员26名,实有26名;事业编制人员12名,实有12名。
联系电话:0830-5490357
办公地址:泸州市合江县临港街道天丰路10号
办公时间: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职能职责:
(一)党建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5490357)
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2名,设副主任2名。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行政效能、网络问政、机关管理、值班值守、工会、科协、档案史志、深化改革、保密、国安、政协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行政编制1名,事业编制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负责工业和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经济合作、招商引资、科技、统计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农业农村办公室
事业编制6名,派驻人员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负责农业农村、农房管理、人居环境整治、水务、河(湖)长制、气象、项目谋划和建设、道路交通管理和建设、乡村振兴、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5784670)
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2名,设主任1名,设副主任2名。负责民政、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农民工服务、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疾人、文广旅等工作;负责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2813709)
行政编制1名,事业编制1名,设主任1名,设副主任2名。负责政法、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禁毒、防邪、司法、信访、人民调解、政务服务热线、社会工作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
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3名,派驻人员4名,设副主任2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救灾、自然资源管理、田长制、林长制、森林防灭火、地灾防治、村镇建设规划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务办公室
行政编制1名,事业编制2名,派驻人员2名,设主任1名。负责财政税收、审计、一事一议、产业扶持基金、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行政编制2名,事业1名,派驻1名,设主任1名。负责党管武装、国防动员、征兵、食品安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住建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30-5784670)
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负责民政、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农民工服务、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疾人、文广旅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分工:
鄢振鲲 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分管人大和党管武装工作。
刘 鑫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政府工作,分管财政办。
张时久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人选
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联系民政、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农民工服务、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疾人、文广旅等工作,联系社事办。
陈 斌 党委副书记(上挂)
夏清华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行政效能、网络问政、机关管理、值班值守、工会、科协、档案史志、深化改革、保密、国安、政协等工作,分管党建办。
李家俊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负责政法、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禁毒、防邪、司法、信访、人民调解、政务服务热线、社会工作、食品安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住建等工作,分管社治办、综合行政执法队。
仲春锦 党委委员、组宣统委员
协助书记抓好党建工作。负责党建、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关工委、老干部、“五个一”驻村工作、宣传、意识形态、舆论舆情、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民族宗教、目标绩效、共青团、党务政务信息、妇女儿童等工作,分管党建办。
张 陟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负责党管武装、国防动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救灾、自然资源管理、田长制、林长制、森林防灭火、地灾防治、村镇建设规划、退役军人事务、项目谋划和建设等工作,分管应急办、自然资源规划所。
黄 勇 党委委员、副镇长
负责农业农村、农房管理、人居环境整治、水务、河(湖)长制、气象、项目谋划和建设、道路交通管理和建设、乡村振兴、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工作,协助人大主席负责民政、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农民工服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疾人、文广旅等工作,分管应急办、农业农村办、社事办。
陈清桥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发改、固投、工业、经济、科技、商贸、招商引资、国资、统计、金融、电力通信、“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工商联、项目谋划和建设等工作,协助镇长抓好财政税收工作,分管经发办、财政办、便民服务中心。
镇党委、政府领导外出期间,实行工作代理制,鄢振鲲同志与刘鑫同志互为代理,张时久同志与陈清桥同志互为代理,李家俊同志与黄勇同志互为代理,夏清华同志与仲春锦同志互为代理,李家俊同志与张陟同志互为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