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0-5264071
邮 编:646200
办公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符阳街道少岷北路320号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县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县政府规章的清理、编纂、翻译工作。承办县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
三、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镇(街道)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人大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镇(街道)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承担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负责人民调解员补贴发放。负责人民调解员因从事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救助、抚恤。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负责法律援助补贴发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的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局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负责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配合开展立法工作。配合开展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草案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赵中权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网络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国家安全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职责,第一新闻发言人。
负责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工作。
古德生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协助主要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公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群团、工会、关心下一代、双拥、巩固脱贫成果、河长、林长、田长及联系镇、社区工作。
分管县公证处、机关党委。
联系车辋司法所、九支司法所、先市司法所、法王寺司法所、尧坝司法所。
符芳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协助主要领导抓好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培训、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文化建设、退休人员管理、“两项改革”、目标绩效管理(内部)、政务督查、保密、信访维稳(内部)、食品安全、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网络安全、防汛防地灾、档案、舆情、财务装备、内部审计、统计及相关工作。
分管政治处、办公室。
联系白米司法所、白沙司法所、望龙司法所、神臂城司法所。
李元配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主要领导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工作。负责普法与依法治理、社区矫正、目标绩效管理(外部)、深化改革、城乡基层治理、禁毒防艾反邪、国安、生态环境保护、森林防灭火、扫黑除恶及相关工作。
分管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县社区矫正管理局。
联系福宝司法所、先滩司法所、石龙司法所、甘雨司法所。
王江洪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主要领导处理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负责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外来企业投诉及相关工作。
分管合法性审查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联系大桥司法所、荔江司法所、凤鸣司法所、真龙司法所。
邹玉洁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基层司法所建设、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医疗纠纷调解、安置帮教、平安建设、乡村振兴、信访维稳(外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泸永江融合发展及相关工作。
分管基层司法所、县法律援助中心、基层工作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联系符阳司法所、临港司法所、榕山司法所、白鹿司法所。
班子成员间实行AB岗工作代理。赵中权同志由符芳同志代理,符芳同志由古德生同志代理,古德生同志与李元配同志互为代理,王江洪同志与邹玉洁同志互为代理。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安全、信访维稳工作实行“一岗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