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中心校、民办幼儿园:
根据《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泸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泸教局函〔2020〕70号)和《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合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合江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教体发〔2023〕67号)文件精神,2023年12月,我县民办幼儿园自愿申请,各镇(街道)中心校初步审核,经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对所有申请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检查评估。根据综合得分情况,决定认定以下34所幼儿园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效期为2024年2月21日至2027年2月20日。现予以公布。
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