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完成2023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合江县2023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任建宇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刘彬 副县长
副组长: 李淋春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健 县政府驻重庆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 廖宗泽 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杜献文 县政府总督学
周小勇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冯铃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涓 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秋梅 县教育体育局机关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李淋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杜献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职责分工。
1.县级部门: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配合,负责制定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拟定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提供招生入学保障,确保全县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安全、有序开展。全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泸州市教育体育局的统一安排实施。县招办负责五年制(小教、幼教)高职专科和三年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的招生工作。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查处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行为。
2.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本区域招生工作和跨区域学生入学。组织本镇(街)学校(园)制定招生方案,确定招生任务,明确招生职责,组织开展招生工作。认真履行“控辍保学”职责,积极组织动员本辖区适龄儿童入学入园,做到应读尽读,防止失辍学。
3.各中小学校(园):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牵头制定本校(园)招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积极动员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入园,做好报名、注册等工作,配合镇街做好跨区域适龄儿童入学入园,圆满完成招生工作各项任务。
二、招生计划
全县学前教育招生4800人,小学招生6625人,初中7250人,普通高中招生5610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6790人,其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计划严格按泸州市教育体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三、入学年龄
(一)幼儿园招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及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要求,坚持优先满足3-6岁幼儿接受全日制学前教育为主,做好学龄前幼儿托育服务,积极落实随迁子女的入园政策,满足县内适龄幼儿的入园入托需求。
(二)小学招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凡2023年8月31日及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三)初中招收应往届小学毕业生。
(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按照《泸州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五)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根据其残疾状况和家长意愿适当推迟入学年龄。凡年满7周岁适龄残疾儿童须注册学籍并以特校就读、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方式完成义务教育。
四、招生工作
(一)招生报名条件。
1.户籍或居住地为合江县所辖各镇(街)幼儿,各幼儿园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并结合本园实际情况,通过“四川教育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简称“全省平台”)招生。
2.除主城区外的各镇(街)户籍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报名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直接在户籍地所在镇(街道)有招生任务的学校通过“四川教育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简称“全省平台”)招生。对符合合江县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就读条件的,按照《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合江县人民政府符阳街道办事处关于2023年主城区公民办中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通告》(合教体发〔2023〕26号)规定执行。
3.到非户籍地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报名就读的,经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到居住地学校申请就读。其中,县内小学毕业生报名就读初中,在本镇(街道)有招生任务的县直属中学或乡镇初中学校以及其他镇(街道)初中学校报名。
4.初中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及具有同等学力的青少年报名就读我县高中阶段学校的,按照《泸州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二)报名注册时间。除主城区外的各镇(街道)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注册时间为5月5日—7月20日。主城区公民办小学、初中招生时间按《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合江县人民政府符阳街道办事处关于2023年主城区公民办中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通告》执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时间按《泸州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五、招生要求
1.义务教育学校必须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任何学校不得通过举办培训班、衔接班或与社会其他机构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采用笔试或其他形式的知识性招生考试选拔生源。全县公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各民办学校要将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按照省上要求开展招生工作。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提前登记收费、自主招生或自行开展招生报名。
2.落实义务教育入学责任制度。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完善招生入学责任制度,要向适龄儿童少年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在通知书中载明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等原因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通知入学。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要共同做好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的入学工作,特别是要做好适龄残疾生的小升初报名录取工作。
3.做好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工作。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入学相关教育优待政策。
六、招生纪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关系到教育事业发展和社会稳定,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以及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职责,精心组织,确保招生工作圆满完成。
(二)加强宣传,依法招生。加大招生政策、招生方式等宣传力度,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规定,大力推进“阳光招生”,通过多种途径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同时要做好学生信息的保密工作。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
(三)严控规模,均衡编班。严格执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快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县中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人数控制在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内。各校要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原则实施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育资源。
(四)严肃纪律,规范招生。强化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招生工作督导问责力度,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及时处理群众信访或舆情线索,严肃查处招生违规行为,对招生工作中涉嫌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招生入学监督举报电话:0830—5269898、5269907、5269218
附件:合江县2023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类别 单位 | 学前教育 | 小学 | 初中 | 普 高 | 职 高 | 招生范围 |
招生人数 | 招生人数 | 招生人数 | 招生人数 | 招生人数 | ||
合江中学 | 1410 | 按市教育体育局有关规定招生。 | ||||
马街中学本部 | 150 | 1230 | 初中部按城区公办学校统一招生,高中部按市教育体育局有关规定招生。 | |||
马街中学分校 | 300 | 城区公办学校统一招生。 | ||||
城关中学 | 1250 | 城区公办学校统一招生。 | ||||
望龙中学 | 200 | 望龙镇及相邻镇(街道)。 | ||||
白沙中学 | 280 | 585 | 白沙镇及相邻镇(街道)。 | |||
大桥中学 | 550 | 大桥镇、真龙镇及相邻镇(街道)。 | ||||
先市中学 | 400 | 先市镇、车辋镇、真龙镇、法王寺镇及相邻镇(街道)。 | ||||
九支中学 | 600 | 九支镇、法王寺镇及相邻镇(街道)。 | ||||
凤鸣中学 | 300 | 凤鸣镇、荔江镇、车辋镇及相邻镇(街道)。 | ||||
榕山中学 | 450 | 585 | 临港街道、榕山镇及相邻镇(街道)。 | |||
福宝中学 | 300 | 福宝镇、甘雨镇及相邻镇(街道)。 | ||||
先滩中学 | 180 | 先滩镇、石龙镇及相邻镇(街道)。 | ||||
少岷教育集团 | 400 | 1450 | 5290 | 按民办教育有关政策进行招生。 | ||
人民小学 | 630 | 城区公办学校统一招生。 | ||||
人民小学南关校区 | 300 | 城区公办学校统一招生。 | ||||
泸高合江实验学校 | 315 | 200 | 城区公办学校统一招生。 | |||
合江天立学校 | 160 | 400 | 350 | 按民办教育有关政策进行招生。 | ||
合江县职业高级中学 | 1500 | 按市教育体育局有关规定招生。 | ||||
合江县文桥小学 | 250 | 符阳街道天井村、黄溪村、山顶上村、会青山村及相邻镇(街道) | ||||
符阳街道城区 | 2080 | 820 | 城区公办学校统一招生。 | |||
符阳街道郊区 | 200 | 临港街道及相邻镇。 | ||||
临港街道 | 390 | 455 | 临港街道及相邻镇。 | |||
真龙镇 | 80 | 60 | 真龙镇及相邻镇(街道)。 | |||
白米镇 | 60 | 160 | 270 | 白米镇及相邻镇(街道)。 | ||
望龙镇 | 60 | 150 | 望龙镇及相邻镇(街道)。 | |||
白沙镇 | 175 | 240 | 白沙镇及相邻镇(街道)。 | |||
神臂城镇 | 65 | 100 | 140 | 神臂城镇及相邻镇(街道)。 | ||
大桥镇 | 290 | 520 | 大桥镇及相邻镇(街道)。 | |||
尧坝镇 | 70 | 205 | 200 | 尧坝镇及相邻镇(街道)。 | ||
先市镇 | 150 | 130 | 先市镇及相邻镇(街道)。 | |||
车辋镇 | 30 | 70 | 车辋镇及相邻镇(街道)。 | |||
法王寺镇 | 30 | 60 | 法王寺镇及相邻镇(街道)。 | |||
九支镇 | 500 | 600(公办)45(民办) | 九支镇及相邻镇(街道)。 | |||
凤鸣镇 | 80 | 120 | 凤鸣镇及相邻镇(街道)。 | |||
荔江镇 | 140 | 235 | 180 | 荔江镇及相邻镇(街道)。 | ||
榕山镇 | 35 | 35 | 榕山镇及相邻镇(街道)。 | |||
白鹿镇 | 80 | 175 | 350 | 白鹿镇及相邻镇(街道)。 | ||
甘雨镇 | 100 | 90 | 甘雨镇及相邻镇(街道)。 | |||
福宝镇 | 190 | 165 | 福宝镇及相邻镇(街道)。 | |||
石龙镇 | 85 | 205 | 150 | 石龙镇及相邻镇(街道)。 | ||
先滩镇 | 110 | 130 | 先滩镇及相邻镇(街道)。 | |||
合计 | 4800 | 6625 | 7250 | 5610 | 67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