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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来源: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11-14 16:55:21 浏览次数: 【字体:

县教育体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政务工作、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组织协调、对外联络、行政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和重要会议的承办工作;负责局机关保密、目标考核、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产管理和日常接待工作;负责宣传工作、政务信息、舆情监控、网络信息安全和新闻发布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牵头制定全县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牵头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指导系统内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统战、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和群团工作。

(三)教育股(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指导教育改革工作;制定基础教育质量评估标准,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工作;负责教材征订、审定工作;负责全县普通高中学生会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负责初中毕业升学文化、体育和实验考试工作的实施;指导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拟订全县职业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学前教育、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及改革和发展;协助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指导高等职业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教育教学管理、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国家课程计划的监督执行工作;指导学校德育、艺术、卫生、国防、科技、信息技术、法治、禁毒、健康、环保教育和实验教学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好劳动实践教育、留守儿童教育和学校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县级、校级艺术活动的开展;组织协调全县语言文字研究、改革和推广普通话工作;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市交办的教育研究项目和课题,指导县内教育科研工作及成果的推广。推动政务、校务公开,指导本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承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人事师培股。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工资工作;统筹规划、组织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干部教师的管理、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学校人事管理体制与分配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直属学校县管干部的选拔考察工作;负责乡镇学校、局直属学校和单位的校级干部选拔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工作和教职工调配、交流等工作。

(五)计划基建财务股。负责编制全县教育和体育项目经费计划;负责本系统经费管理和教育基建工作;负责本系统教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的统计工作;牵头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装备管理工作;配合局办公室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负责学校布局规划和调整工作;负责督促学校做好危房的检查、鉴定、排除和改建工作;指导学校环保、绿化美化、新能源、节能减排等后勤与产业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工作;监督和检查教育和体育系统经费的投入、管理和使用,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经费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有关专项审计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查询、核查有关审计事项。

(六)安全和社会管理股。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本系统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管、督促、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事故调查处理、处置工作;负责协调做好校园周边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信访、法治、综治、维稳、禁毒、防邪和警校共育及社会创新管理工作。

(七)体育股。拟订县域全民健身、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对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县业余体育学校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体育行业社会组织活动,负责全县体育协会和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按省、市要求组织体育竞赛工作;承担组织监督体育活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市交办的体育研究项目和课题,指导县内体育科研工作及成果的推广。负责体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县政府的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对各级各类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的教育机构的办学方向、办学质量进行评估;负责各类教育督导评估和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发布县级教育督导报告;承担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九)招生工作股(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县大中专招生,成人高等教育学校招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宣传、报名、体检、政审、志愿填报和统一考试工作;负责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非学历考试工作;开展招生考试宣传工作;调查处理全县招生考试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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