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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来源: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11-14 10:46:23 浏览次数: 【字体:

县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教育和体育工作的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教育和体育体制改革政策以及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和体育工作的统筹规划与协调管理。

(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科专业建设,负责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负责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推进我县教育信息化建设。

(三)综合管理全县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联系地方高等教育;组织编写审定地方教材,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本部门教育和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和体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县教育和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负责国(境)外教育和体育的援助、贷款以及教育和体育国际项目的合作和执行。

(五)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六)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全县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电化教育、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本系统党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县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乡镇学校、局直属学校和单位班子建设工作。

(九)负责全县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小学、初中、高中、职高学历教育和考试;指导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落实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十)承担国家和省、市交办的教育和体育研究项目和实验课题,负责全县教育和体育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工作。

(十一)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规范体育服务管理;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组织并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监督管理。

(十二)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体育训练、体育竞赛、青少年体育工作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市级及以上综合运动会的参赛和承办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县内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监管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三)积极开展并监督教育和体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做好外籍教师、专家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教育和体育行业社会组织的业务活动,对归口管理的社团进行监管。

(十四)负责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以人民需求为中心,以人民美好生活为指引,统筹推进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加强全县教育、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服务便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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