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8 16:50:42

企业职工参保登记

来源:合江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3-02 10:37: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

3.《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

二、申办条件

参保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参保登记。

三、申办材料

新办企业通过企业开办 “一窗通”平台同步申报员工信息的自动完成职工参保登记,无需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已参保企业凭以下情形对应材料,前往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指定的基层网点,或通过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系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

(一)办理情形

1.普通职工参保提供:材料清单第1、2、3项;

2.非全日制用工或多个单位同时就业的职工参保提供:材料清单第1、2、3、4、5项;

3.单工伤情形:

①超龄等从业人员提供:材料清单第1、2、3、6项;

②在校实习生:材料清单第1、2、3、7项;

③医学实习在读生:材料清单第1、2、3、7项或第1、2、3、8项;

④规培社会学员:材料清单第1、2、3、8项;

⑤见习基地人员:材料清单第1、2、3、9项;

⑥基层选聘人员:材料清单第1、2、3、10项;

4. 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材料清单第2、11项。

(二)材料清单

1.《四川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申报表》(网上申报无需提供);

2.职工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人员、外国人提供);

3.相关机构出具的已参保证明(互免协议国家或港澳台人员申请部分险种参保时需提供);

4.劳动合同或协议;

5.省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职工未在省内参加养老保险时提供);

6.个人承诺书;

7.实习协议;

8.住院医师规培(委培)协议;

9.就业见习协议;

10.基层聘用合同;

11.《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人员信息表》。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合江县荔城大道198号(政务服务大楼一楼)社保综合窗口

网厅办理: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网厅办理:法人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个人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办理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七、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节假日除外)

八、咨询查询途径

电话:0830—5253890,0830—5253699

九、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0830—5269810

十、备注

1.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护照。

2.该业务可在全省任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请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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