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二、事项简述
本市城乡居民在户籍地、港澳台居民在居住地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
四、实施主体
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五、设立依据
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25号)
六、申办条件
年满16周岁以上非全日制在校生及未参加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在户籍地办理参保登记,港澳台居民在居住地办理参保登记。
七、申办材料
1.户口簿;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八、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各镇街社保经办机构及其指定的基层经办网点。
网 厅:
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手 机 端 :“四川人社”APP、“四川人社”微信公众号。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十、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网 厅:个人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办理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手 机 端:登陆“四川人社”APP→“业务办理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十二、办理时间
夏季: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7:00
冬季: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7:00
十三、咨询查询途径
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手 机 端 :“四川人社”APP、“四川人社”微信公众号。
咨询服务热线:0830-5252536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830-12345
十五、备注
1.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2.该业务可代办,代办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