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8 16:50:42

居民参军入伍注销户口

来源:合江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3-02 10:00:11 浏览次数: 【字体:

【业务描述】

2021年8月1日前居民应征入伍的应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申报材料】

1.本人或亲属书面申请;

2.入伍通知书或人民武装部提供的入伍名单;

3.入伍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办理规定】

1.自2021年8月1日起,新兵入伍、公民考取军校入学,以及直接招收和定向培养士官入伍时不再注销户籍,但直接选拔招录和特招地方人员担任军官的仍注销户籍。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施行前已经注销户籍的军人暂按原户籍管理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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