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申请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 原件签字盖章 | 纸质文档一式一份 |
2 | 文艺表演团体或经纪机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或《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副本、《个体演员备案证》 | 复印件签字盖章 | 现场验原件;纸质文档一式一份 |
3 | 演员名单、演员有效身份证件和参演的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 | 演员名单原件签字盖章;证件类收复印件 | 纸质文档一式一份 |
4 | 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的书面函件(如有未成年人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函件) | 复印件签字盖章(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地点、演出日期等内容),个体演员自行举办演出的不用提交此项材料 | 现场验原件;纸质文档一式一份 |
5 | 演出举办单位(个人)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材料 | 复印件签字盖章(协议或场地材料中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 | 纸质文档一式一份 |
6 | 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如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复印件签字盖章 | 现场验原件;纸质文档一式一份 |
7 | 在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可以提供演出场所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复印件或者《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或者同意开业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复印件签字盖章 | 现场验原件;纸质文档一式一份 |
8 | 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 原件签字盖章 | 纸质文档一式一份 |
9 | 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提供公安和消防部门的批准文件 | 复印件签字盖章 | 现场验原件;纸质文档一式一份 |
10 | 演出节目单 | 原件签字盖章 | 纸质文档一式一份 |
11 | 歌词及视听资料 | 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 | 一式一份 |
12 | 涉外及港澳台营业性演出还需提供省文化厅的批复文件 | 复印件签字盖章 | 现场验原件;纸质文档一式一份 |
13 | 举办募捐义演的提供演职人员不得收取演出报酬的保证书 | 原件签字盖章 | 纸质文档一式一份 |
14 | 举办募捐义演的提供演出举办单位或演员将扣除成本后的演出收入捐赠给社会公益事业,不从中获取利润的承诺书 | 原件签字盖章 | 纸质文档一式一份 |
二、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现场申请。
办公地址:合江县荔城大道198号政务服务大楼6楼13号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5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830-5253697
三、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一)行政审批决定时限:2个工作日。
(二)制证及通知申请人取件时限:1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六、咨询途径
合江县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审批股窗口电话咨询:0830-5253697
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合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ejiang.gov.cn/
七、监督投诉渠道
市长热线:12345
合江县行政审批局投诉电话:0830-5253610;0830-5253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