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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的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的初审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初审服务指南

来源:合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03-05 15:07:3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备注

1

申请书

原  件

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一份

2

可行性报告(应载明:1.人力资源;2.资金保障及来源;3.场地、设备;4.节目频道设置规划含频道定位、栏目设置;5.传输覆盖范围、方式和技术参数;6.运营规划)

原  件

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一份

3

拟使用的台名、台标、呼号,并附台标设计彩色样稿、创意简述和电子文稿

复印件签字盖章

现场验原件;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一份

4

本级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合并的批准文件

复印件签字盖章

现场验原件;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一份

5

筹备计划

原  件

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一份

二、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现场申请。

办公地址:合江县荔城大道198号政务服务大楼6楼13号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5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830-5253697

三、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六、咨询途径

合江县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审批股窗口电话咨询:0830-5253697

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合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ejiang.gov.cn/

七、监督投诉渠道

市长热线:12345

合江县行政审批局投诉电话:0830-5253610;0830-5253960

服务指南完整版可在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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