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的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的初审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初审服务指南
一、申请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申请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申请书 | 原 件 | 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一份 |
2 | 可行性报告(应载明:1.人力资源;2.资金保障及来源;3.场地、设备;4.节目频道设置规划含频道定位、栏目设置;5.传输覆盖范围、方式和技术参数;6.运营规划) | 原 件 | 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一份 |
3 | 拟使用的台名、台标、呼号,并附台标设计彩色样稿、创意简述和电子文稿 | 复印件签字盖章 | 现场验原件;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一份 |
4 | 本级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合并的批准文件 | 复印件签字盖章 | 现场验原件;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一份 |
5 | 筹备计划 | 原 件 | 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一份 |
二、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现场申请。
办公地址:合江县荔城大道198号政务服务大楼6楼13号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5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830-5253697
三、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六、咨询途径
合江县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审批股窗口电话咨询:0830-5253697
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合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ejiang.gov.cn/
七、监督投诉渠道
市长热线:12345
合江县行政审批局投诉电话:0830-5253610;0830-5253960
服务指南完整版可在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