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申请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 | 原件签字盖章 | 纸质文档一式一份 |
2 |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 复印件签字盖章 | 现场验原件;纸质文档一式一份 |
3 |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复印件签字盖章 | 现场验原件;纸质文档一式一份 |
4 | 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 | 复印件签字盖章。 可以是下列之一:(一)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二)职称证书;(三)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 | 现场验原件;纸质文档一式一份 |
5 | 与业务相适应的演出器材设备书面声明 | 原件签字盖章 | 纸质文档一式一份 |
二、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现场申请。
办公地址:合江县荔城大道198号政务服务大楼6楼13号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5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830-5253697
三、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一)行政审批决定时限:8个工作日。
(二)制证及通知申请人取件时限:2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六、咨询途径
合江县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审批股窗口电话咨询:0830-5253697
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合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ejiang.gov.cn/
七、监督投诉渠道
市长热线:12345
合江县行政审批局投诉电话:0830-5253610;0830-5253960
服务指南完整版可在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