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合江县公租房保障家庭申请调换承租房源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为加强公租房管理,完善我县公租房保障制度,选择性保障满足条件的特殊群体的实际需求,体现人性化管理,我局起草了《合江县公租房保障家庭申请调换承租房源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3月21日至4月20日。
二、反映意见方式
(一)来信地址:合江县符阳街道建设路中段231号。邮政编码:646200
(二)电子邮件:1944402002@qq.com
合江县住房和城乡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1日
合江县公租房保障家庭申请调换承租房源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泸州市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泸住建发〔2022〕194号)有关规定,为加强公租房管理,完善我县公租房保障制度,选择性保障满足条件的特殊群体的实际需求,体现人性化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申请调换公租房房源的情形
保障家庭因下列情形,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可申请调换公租房房源:
(一)公租房保障家庭成员中有年满70周岁及以上老人的、重度残疾的、患有重大疾病的,因身体原因造成行动困难,经与承租低楼层(或出行较方便)的保障家庭协商一致,可共同申请相互调换房源或申请调换至本小区已收回且闲置的低楼层(或本小区出行较方便)的房源。
(二)父母与子女各自承租的公租房不在同一小区的,如父亲(或母亲)已年满70周岁的,因家庭照顾需要,可申请将承租的公租房调换至父母(或子女)居住的小区。该情形房源调换本着由大面积房源向小面积(或同等面积)房源调换、租金标准较高小区房源向租金标准较低小区(或同等租金标准小区)房源调换。
(三)承租的公租房在二楼以下,因严重潮湿,经泸州阜阳投资集团维修后仍不能改善的,保障家庭可申请将房源调换至本小区已收回且闲置的房源。
(四)因租金承受能力原因,保障家庭可申请将房源从租金标准较高小区调换至租金标准较低小区。
二、禁止房源调换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可申请调换房源:
(一)未缴清公租房租金和水、电、气等费用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破坏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且拒不恢复原状的;
(三)改变所承租的公租房用途的;
(四)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
(五)被认定为住房保障失信家庭的。
三、申请调换公租房房源需提交的材料
上述申请调换公租房房源的保障家庭,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合江县公租房保障家庭房源调换申请表》
(二)不同情形申请家庭,还应提供以下对应材料:
上述情形一提供:1.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审查原件);2.重度残疾的,还应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审查原件)。
上述情形二提供:1.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审查原件);2.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的材料。
上述情形三提供:1.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审查原件);2.经社区、街道审核的家庭经济困难材料。
上述情形四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审查原件)。
四、房源调换流程
(一)申请。申请家庭将填写完整且经物业、社区、街道审核盖章的《合江县公租房保障家庭房源调换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交至泸州阜阳投资集团。
(二)审核。泸州阜阳投资集团根据房源调换申请家庭提交的《合江县公租房保障家庭房源调换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对申请家庭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在已收回且空置房源中换房。
(三)房源配对。经审核符合调换房源条件的保障家庭,双方协商自愿换房的,可按申请对互换的房源进行配对;需要安排调换房源的,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由泸州阜阳投资集团根据申请家庭提交申请的先后(即申请表序列编号)顺序调换至已收回且空置的房源。泸州阜阳投资集团将审核结果、配对情况报县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四)调换房源。申请家庭应保持公租房及附属设施设备完整无损,在结清水、电、气、物业、租金等费后,到泸州阜阳投资集团办理原承租房屋退房手续和调换房源手续,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按新租赁合同签订次月起变更,租赁期限仍按原租赁合同确定。
五、其他
根据《泸州市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泸住建发〔2022〕194号)文件精神,我县正在修订公租房管理办法。如果本方案的内容与新修订后出台的公租房管理办法内容存在不一致或相抵触的,本方案自动作废,反之,则继续有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