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合江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合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X175086号建议的答复
泸合环函〔2026〕28号
尹崇秀等5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适当调整野外秸秆杂草禁烧要求的第X175086号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议内容
野外禁烧秸秆杂草是农村历年来种植庄稼的习惯,也是老百姓为了农业生产驱虫的方法,又能改变土壤质量,避免使用过多化学农药、化学肥料。空气污染并非一点秸秆禁烧就能造成的重度污染,而给老百姓在农业生产中造成了困扰。为了让老百姓安全生产,应该考虑秸秆禁烧的管控办法,才能够种出有机、无公害的食品,老百姓生产才有望增收。为此,人大代表建议是相关部门认真讨论、分析,给老百姓一个农业安全生产的空间。
二、我县的大气形势
2025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采样365天,其中优良331天、轻度污染27天、中度污染6天、重度污染1天,优良天数率90.7%,同比增加0.3%。PM2.5日平均浓度29.4μg/m3,同比上升6.1%。PM10平均浓度45.7μg/m3,同比上升2.9%。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05,在全省193个区县中排名第100名,位居全市第3。优良天数率未完成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由PM2.5引起的污染天占全年污染天数的比例较大,而PM2.5的直接来源中,一部分就是生物质(秸秆、木柴)的燃烧以及垃圾焚烧。
综上所述,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省市县均对秸秆焚烧工作提出较高的要求。按照《泸州市2026年小春作物秸秆焚烧分区管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泸环委办〔2026〕33号)要求,坚决守住不因秸秆(荒草)焚烧出现小时重度污染和污染天的底线。
三、目前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既打好蓝天保卫战,又解决老百姓生产生活的具体问题,主要开展工作如下。一是遵循科学实施分区管控。禁烧区杜绝焚烧,限烧区内的秸秆(荒草)处置,在综合考虑空气质量状况、气象条件、区域大气传输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严格按计划统筹开展计划烧除。二是落实“五烧”“五不烧”原则。“五烧”即交叉烧、不连片,守着烧、不失控,白天烧、好扩散,安全烧、不惹祸,管理者烧、控制点火。“五不烧”即气象条件不具备不准烧,空气质量不好不准烧,重大节日、会议和活动期间不准烧,强化管控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准烧。三是变废为宝、加强综合利用。2026年我县将进一步加强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宣传培训,计划发放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明白卡1万份,指导镇村通过坝坝会,培训会等方式加强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技术推广。同时计划在符阳街道魏家祠村投入资金100余万元用于秸秆综合利用配套设施设备升级完善,年秸秆综合利用能力提升到1万吨。整合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资金100万元,在秸秆主产区开展以秸秆和畜禽粪污为主要原材料的堆肥服务800吨,通过产业化利用,进一步减轻重点区域秸秆露天焚烧风险。通过以上举措,逐步减轻秸秆焚烧对大气的影响。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和上级沟通汇报,并积极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在满足气候条件和安全的情况下,适时组织开展有序烧除工作。
尹崇秀等5名代表: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为环保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泸州市合江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