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合江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合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 会议第X1740141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蒲太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秸秆定期集中焚烧的第X1740141号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内容
在秸秆禁烧推行以后,农村田地上存在大量秸秆、杂草无法及时处理,大大增加农民劳动力负担。同时,大量病虫虫卵存在,再繁衍,导致农药使用有只增不降的趋势,不仅严重影响下一季农作物生长,而且农产品农残也十分堪忧,降低农民的收成,群众早已苦不堪言。为此,建议将秸秆禁烧调整为定期集中焚烧。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既打好蓝天保卫战,又解决老百姓生产生活的具体问题,省市均将对秸秆焚烧政策进行优化调整,目前我县已印发《合江县秸秆(荒草)管控工作方案》,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原则,抓好秸秆管控,后续将结合省市统一安
排部署,按照“多批、少量、分散”的原则,适时组织开展计划烧除,严格执行“五不烧”“五烧”要求,即:未经同意不准烧、气象条件不具备不准烧、空气质量不好不准烧、重大节日、会议和活动不准烧、强化管控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准烧。交叉烧、不连片,守着烧、不失控,白天烧(中午烧)、好扩散,安全烧、不惹祸,管理者烧、控制点火。禁止出现连片、持续性秸秆焚烧现象,既有效遏制因焚烧秸秆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不良影响,又能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
蒲太蓉代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我们表示诚挚的谢意,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州市合江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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