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合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X1730131号建议的答复
余世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药材产业发展指导的第X1730131号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强林下中药材种植及“稻药轮作”产业发展规划的建议
我县森林资源规模较大,丰富的林下土地资源和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条件,为发展林下中药材提供了充足的发展空间。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林下中药材产业的发展,现已发展林下中药材基地5万亩,其中集中连片3万亩。一是科学统筹规划。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我局牵头编制并实施《合江县“十四五”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规划》,对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进行科学规划引领。目前正积极配合县“三农”工委编制《合江县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2024—2029)》,根据自然条件和资源分布,布局“一核四带”产业空间,重点发展石斛、佛手等川南道地中药材种植产业,打造川渝最具特色中药材全产业链发展示范基地。二是创新试点带动。目前,我县已在凤鸣、白沙、九支等镇域开展水稻-泽泻轮作种植试点工作,试点种植约1000亩,稻药轮作种植取得初步成效,“水稻-中药材”的粮经复合种植模式充分利用冬闲田,在有效保障粮食稳产的基础上,提高了土地的使用效率,增加了农民收入,同时合江县稻药现代农业园区获批2023年度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目前土地非粮化政策进一步收紧,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配合县“三农”工委做好政策争取工作,继续向上级部门汇报,从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方面,争取将中药材列入种植在耕地上的植物类型,在保证粮食播种面积的前提下,允许中药材与粮食轮作种植。
二、关于加强中药材道地认定及创建的建议
道地药材是历史悠久、产地适宜、品种优良、产量宏丰、炮制考究、疗效突出、带有地域特点的药材,是优质中药材的代名词。经咨询县市场监管局,《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川产道地药材全产业链管理规范及质量标准提升示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药监发〔2020〕69号)文件明确了道地药材认定的相关问题及相关政策支持。一是道地药材认定是涉及多部门的专业的系统工程,投资大,周期长,需要仔细筹划。二是道地药材认定材料包含了药材一生的质量管理规范和标准,对申报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设施设备及经费投入要求很高。我县金钗石斛、佛手虽有一定的种植规模和年限,但未进行有效的整合规范,种植管理的硬件设施和管理制度还非常落后,其小、散、乱的弊端仍然不能忽视。目前,合江县林下中药材现代林业园区已由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四川省现代林业园区,合江金钗石斛已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多部门协助,不断向中医药强县迈进,在打造川产道地药材品牌上贡献卫健力量。
余世华代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我们表示诚挚的谢意,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合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