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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县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6-05-26 15:59: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塘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现对该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以便收集社会公众对塘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如下:

一、规划名称

塘河流域综合规划

二、流域概况

塘河为长江右岸一级支流,又称狮头河、大槽河,发源于四川省合江县东南隅营盘山丘,流经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重庆市江津区和贵州省遵义市赤水市。塘河全河长146km,流域面积1199km²,其中四川省境内长122km,流域面积966km²;重庆市境内长24km,流域面积182km²;贵州省境内(主要涉及塘河支流骑龙河、金银河)流域面积51km²。

三、规划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863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3-63410495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琴台大道515号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3886020867

电子邮箱:374890302@qq.com

五、公众意见征集范围与内容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若您对本流域规划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规划环评公众参与的内容)。

六、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关于本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公众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

合江县水务局

2026年5月26日


附件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规划名称

塘河流域综合规划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规划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省市县(区、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地址

省市县(区、市)乡(镇、街道)路号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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