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白米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合江县白米镇 发布时间:2024-01-19 15:40:23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合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ejiang.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合江县白米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办联系(地址:合江县白米镇政府路105号;邮编:646217;联系电话:0830-583329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白米镇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实效,主动通过泸州市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系统、合江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白米”等形式,深入推进党委分工、机构设置、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镇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25条,通过泸州市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微白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通过其他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重点公开了党建、人事任免、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社会保障、民生工程、乡村振兴等方面政策和动态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白米镇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2022年未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均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白米镇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并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凡属要公开的信息,都严格做到把好初审关、把好业务关、把好审签关。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将县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工作动态、民生服务等信息,为公众提供便捷的信息获取渠道;不定期利用宣传栏、信息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公开办事程序及办理时限,为办事群众做好全面服务;还增设通过微信公众号“微白米”和网络问政平台依法公开信息,在宣传白米镇形象、推动政务公开、加强行政监督、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强化信息发布审查,确保信息安全。及时主动地公开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为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继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通过完善政府信息监督检查及定期业务培训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同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各科室之间信息共享不够顺畅,信息共享的效率低;二是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业务知识不够熟悉,缺少专职人员;三是政策解读的主要形式仍以文字解读为主,通过图解、照片、流程图等辅助方式理解的少,引导群众参与和互动还不足。

改进情况: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科室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共享的效率;二是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加强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学习,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与水平;三是创新政策解读公开形式。创新政策解读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针对群众参与率低的情况,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