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大桥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可以在合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heji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获取。如有疑问请与张钰洁联系(地址:合江县大桥镇人民政府;邮编:646200;联系电话:504036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镇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监督保障措施,通过泸州市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政务信息平台、网络媒体、公示公告栏、LED屏、便民服务中心宣传资料、村社宣传栏等途径及时公开危房改造、产业发展等群众最关心的信息,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条例》学习贯彻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根据《条例》内容,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从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等方面研究制定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全面协调推进工作开展,明确分工,靠实责任,确保工作推进有力。二是深入学习、提高认识。首先狠抓集中学习。组织召开党委会进行学习研讨;充分利用大会时间组织全体机关职工以及村(社区)干部学习。其次坚持个人自学,各办所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经办人要时刻保持学习,提高对《条例》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三是完善制度、狠抓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审查等配套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0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10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04条,占比97%;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6条、占比3%,其中开设政务微信0个、公开信息0条,开设政务微博0个、公开信息0条,开设其他平台0个、公开信息0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6条。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五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81条,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二是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公开扶贫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村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贫困县脱贫摘帽、“回头看”“回头帮”、扶贫成效等方面信息39条;围绕公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公开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信息,做好治理城市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固体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环境监测、生态环境准入等信息3条;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公开推进地方金融改革、稳妥处置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相关政策措施等信息0条。三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公开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政策及执行情况,健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证明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加大市场准入门槛、市场公平竞争、事中事后监管、诚信执业、“好差评”结果、社会信用等信息2条。四是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教育方面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3条,医疗卫生类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0条,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35条,促进就业创业方面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3条,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6条,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2条,各类行政执法类信息8条。五是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重大行政决策草案、依据、主要内容等信息0条,各类规划计划、重点项目信息7条,应急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信息0条,公务员招考相关信息0条,按规定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财务类信息1条。
2.回应关切情况。2020年,公开书记市长信箱或领导信箱(网上信访)办件6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262件、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0件、政协提案和答复0件,开展在线访谈0次、网上调查征集0期,回应信息0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大桥镇2020年全年没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建全完善相关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把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的各个方面,认真全面抓学习、严制度,争取将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落到实处。
(五)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大桥镇2020年全年没有开设政务新媒体平台。
(六)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监督、落实责任。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督导小组,专题研究信息公开工作经费保障问题,突出政府决策行为、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开服务职能情况的公开;同时,在泸州市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一系列政府工作动态,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做人民满意的政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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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部分办所信息公开主动性不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政府文件、活动实施方案等没有公开到位,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
2.改进措施。(1)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严格做到及发及审,突出时效性。(2)加强机关单位人员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认识,增强信息公开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3)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推进权责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减税降费、精准扶贫、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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