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合江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6-01-23 15:47:09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jiang.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合江县公安局联系(地址:合江县佛荔路123号;邮编:646200;联系电话:0830-521901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群众所需、群众所盼,立足公安机关行政服务职能,常态化接收、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提升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办理质量和工作水平,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合江县公安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27条。其中: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工作动态20条,占比0.16%;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2407条,占比98.26%(开设政务微信1个,公开信息224条,开设政务微博1个,公开信息12000余条,开设政务抖音1个,公开信息101条,视频号1个,公开信息82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200余条,占比1.58%。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县公安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全年办结4件。2024年未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均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县公安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考核考评内容,定期开展自查,检查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各项应公开事项是否及时发布,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对所有需要公开的内容及项目进行认真细致审核,严防涉密或负面舆情事件发生,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合江县公安局全力做好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和信息发布等工作,严格按照栏目设置进行信息报送。利用微信、微博、抖音号和视频号,及时、准确、全面发布信息,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澄清虚假信息,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合江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主动做好对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合江县公安局警务公开公示制度》《合江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要求,组织专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管理和审查,不断完善对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和保密性的监督检查制度,尽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维护政府网站信息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3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3973

行政强制

117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61.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与人民群众的公开要求还有差距;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提高,部分信息发布存在一定的滞后。

改进情况:

一是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结合公安宣传活动、社区公告栏等线下渠道,重点公开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反诈等信息,提高信息覆盖面;

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在严格执行三审制的内容安全把关基础上,缩短信息发布周期,确保信息及时公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