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合江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1-19 11:09:44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合江县政府网站(www.hejiang.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合江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合江县党政大楼七楼;邮编:646200;联系电话:0830-526985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合江县统计局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常态化,提高统计领域行政效能,推进统计领域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统计部门公信力,为全县统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深入推进主动公开。提升数据发布质效,创新数据呈现方式,2023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06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着力抓好依申请公开。按要求及时更新接收渠道、注意事项和收费标准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指引。2023年,合江县统计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2022年未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均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专人承办具体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审核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将县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突出公众需求,积极主动发布信息,回应群众诉求,确保公开质量,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切实加强信息管理,对照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市政府规章的正式版本,及时更新完善履职依据。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全力推动统计信息公开。一是依托政府网站,会同主流媒体,及时发布社会关注的统计数据,为人民群众提供统计服务信息;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强化服务意识,畅通服务渠道,不断更新工作动态等相关内容,加大数据公开力度,直观反映我县经济社会运行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合江县统计局不断强化监督保障,一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工作;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体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三是主动接受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无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等行为出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需进一步推进。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数量不足,群众参与度不够高,统计工作与社会公众缺乏互动。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流程,推进决策公开,建立决策咨询专家机制,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及时更新发布统计工作信息,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服务,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聚焦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社会各界新需求。通过深化创新意识、丰富统计新闻宣传的内容与形式,使统计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民众和社会,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不断增长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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