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T71608/2025-00054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01-08 发布日期: 2026-01-12
文号: 合府办发〔2026〕3号 有效性: 有效

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合江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目录(2025年度)》的通知

来源: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1-12 11:11:43 【字体:

合府办发〔2026〕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本年度决策事项的实际情况对《合江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5年度)》进行动态调整,形成《合江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目录(2025年度)》,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承办单位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起草决策草案,按时完成决策事项(延续事项按规定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6年度)并严格落实相应法定程序)。

二、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依法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拟订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决策草案,还应当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各承办单位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审议。

三、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印证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并在决策事项完成后提交相关资料报县司法局。

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可参照执行。

附件:合江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目录(2025年度)

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8日

附件

合江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目录(2025年度)

序号

决策类型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是否需要听证

是否涉密

备注

1

规划类

合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县发展改革局

延续

2

规划类

合江县《尧坝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4-2035)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延续

3

规划类

合江县《福宝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4-2035)

延续

4

规划类

合江县现代水网建设规划

县水务局


5

政策措施类

合江县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

县应急管理局


6

规划类

四川合江经济开发区(合江临港化工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合江临港工业园区管委会

延续

7

规划类

合江临港化工园区总体规划

延续

8

规划类

四川合江经济开发区(含合江临港化工园区)发展规划

延续

9

规划类

修订合江临港化工园区产业发展规划

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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