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明确合江县矿山安全生产包保、 协助分工的通知

来源:合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9-10 10:11:59 【字体:

合安委〔2025〕14号

九支镇人民政府、白鹿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十条措施及配套制度〉的通知》(川安委〔2023〕28号)《中共合江县委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域片区联合党工委组成成员及县级领导、部门(单位)联系镇(街道)、社区的通知》(合委办发〔2025〕3号)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印发《合江县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包保、协助部门分工表》。

因人事变动或岗位调整无法继续履行职务的,应及时告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安办),由县安办向继任者发送工作提示接替履职,并告知被监管单位,不再另行发文调整。联系电话:08306556879。

附件:1.金属非金属矿山包保责任人和协助部门工作职责、工作内容

           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包保、协助部门分工表

                             合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年9月5日

附件1

金属非金属矿山包保责任人和协助部门工作职责、工作内容

一、包保责任人和协助部门工作职责

(一)督促指导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运行。

(三)督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问题排查治理,强化执法查出问题的闭环管理。

(四)组织督促查处联系矿山越界开采、以建代采、明停暗开、超能力生产、冒险蛮干等违法行为。

(五)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明确规定应由属地承担的监管职责。

二、包保县领导工作内容

(一)每半年至少赴矿山现场开展1次督查检查活动。

(二)每半年至少在矿山开展1次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活动。

(三)每年至少听取1次包保矿山安全生产专题汇报。

三、协助部门工作内容

(一)确定专人联系矿山,随时掌握矿山安全生产动态。

(二)每季度至少向联系县级领导报告1次联系矿山安全生产状况,如遇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三)根据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确定赴矿山安全检查次数,但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并列入执法或检查计划。

(四)督促指导矿山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落实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安全投入。

(五)协助矿山企业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重大问题。

(六)督促指导矿山企业开展风险分析,制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措施。

(七)督促指导矿山企业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八)统筹发展和安全,协调矿山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事项,开展合法建设与生产。

附件2

合江县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包保、协助部门分工表

序号

矿山名称

县级包保领导(联络员)

县级协助部门

县领导

职务

联络员及电话

县级部门

联系人

电话

1

合江县建福石材厂

王小波

县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罗 迦

18384345700

县发展改革局

县经济信息科技局

县公安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应急管理局

合江生态环境局

熊远贵

刘 勇

黄 穗

杨 建

涂 杰

肖 波

税晓霞

18111195520

18015720178

18281141120

13696108377

17729802724

13309085850

18783090129

2

合江黑石建材有限公司

李 奇

副县长

胡剑宏

18117964280

县发展改革局

县经济信息科技局

县公安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应急管理局

合江生态环境局

熊远贵

刘 勇

黄 穗

杨 建

涂 杰

肖 波

税晓霞

18111195520

18015720178

18281141120

13696108377

17729802724

13309085850

1878309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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