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MB1T71608/2022-00016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合江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12-14 | 发布日期: | 2022-12-14 |
| 文号: | 合府发〔2022〕1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党组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合府发〔2022〕1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合江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党组成员工作分工》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
合江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3日
合江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党组成员工作分工
王 波 县政府党组书记、县 长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分管县审计局。
陈棋楠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自然资源、城乡规划、林业竹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国资、统计、金融、政府工作部门目标绩效管理、粮食、PPP项目、公共机构节能、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等工作,协助分管审计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应急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县统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属国企、县PPP办等单位。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监察委、县税务局、国家统计局合江调查队、人行合江支行、驻合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等单位。
艾 青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挂职)
负责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工作。协助分管发展改革工作。
分管县市场监管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
李 杨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挂职)
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民工服务等工作。协助分管投资合作、县属国企工作。
分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刘 纲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负责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社会稳定、信访、征兵和国防动员、消防等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信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驻合部队等单位。
施崇亮 副县长
负责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供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
分管县“三农”工委(县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单位。
联系县气象局、县烟草专卖局、中国邮政合江分公司等单位。
张 霜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负责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城市管理、人民防空、环境保护等工作。
分管县旅游景区管委会、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文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双违整治办)、县人防办、合江生态环境局等单位。
联系星焰天然气公司、兴泸水业公司、兴合水环境治理公司、四川广电网络合江分公司等单位。
刘 彬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残疾人、妇女儿童、民族宗教、侨务、档案等工作。
分管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中医药管理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等单位。
联系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侨联、县档案馆、县文联等单位。
李 奇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负责工业经济、工业园区建设、经济合作、非公经济、外事、科学技术、商务、酒业、口岸物流、人才等工作。协助分管安全生产、税收工作。
分管合江临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县口岸与物流办公室、县人才工作局)、县经济合作港澳事务局(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等单位。
联系县科协、县工商联、中国电信合江分公司、中国移动合江分公司、中国联通合江分公司、泸州玉宇电力有限公司等单位。
李 镠 县政府党组成员,合江临港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负责合江临港工业园区管委会全面工作。
县政府领导外出时,实行工作代理制。具体代理为:王波同志由陈棋楠同志代理,陈棋楠同志与张霜同志相互代理,艾青同志与刘纲同志相互代理,李杨同志与李奇同志相互代理,施崇亮同志与刘彬同志相互代理。相互代理领导同时外出,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向县长报告确定代理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