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合江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政策解读
一、编制依据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碳达峰行动的关键五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合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的相关要求,编制《泸州市合江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引领,深入实施“1146”发展战略,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主线,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两山”价值加快转化,筑牢长江流域、赤水河流域生态屏障,统筹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为加快建设泸州市域副中心,奋力攻坚“两区两地”,奋力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川南渝西融合发展战略支点筑牢绿色本底。
到2025年,全县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绿色空间格局、绿色产业结构、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进一步控制,“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价值转化能力得到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持续增强,环境风险防范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明显提高,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全面筑牢。
三、范围期限
期限为2021年—2025年。
四、主要内容
《规划》分为九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主要对“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十四五”生态环境工作面临的战略机遇进行描述。
第二部分为总体要求。主要对“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及规划指标进行描述。规划指标包括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环境治理、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等4大类共22项指标。
第三部分为坚持绿色发展为引领,建设赤水河绿色发展示范区。提出了“优化县域空间布局、加快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利用、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区”等4大项共13条措施。
第四部分为构建生态安全格局,打造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提出了“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建设高品质宜居地”等3大项共8条措施。
第五部分为深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提出了“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统筹三水治理保护、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强化固体废物防治、积极推进减污降碳”等5大项共23项措施。
第六部分为防范化解环境风险,夯实应急管理基础。提出了“加强重点区域风险防范、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能力”等3大项共9条措施。
第七部分为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健全环境治理责任体系、完善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加强环境治理能力建设、推进区域环境共保联治”等4大项共12条措施。
第八部分为重大工程。主要对通过重大项目提高规划的实施效果进行了简要描述。
第九部分为保障措施。明确了组织领导、资金投入、跟踪评估、宣传引导等4项措施。
六、解读机关
泸州市合江县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830-5213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