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地震应急预案(试行)》 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四)《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
(五)《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
(六)《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试行)》
(七)《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
(八)《泸州市地震应急预案(试行)》
(九)《合江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
二、主要内容
《预案》由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主要职责、地震灾害分级应对、运行机制、应急准备与支持、附则及附件等6部分内容构成。重点说明如下内容。
一是明确了地震灾害分级和应对、应急响应等级划分。明确了各级应急响应下的具体工作和相关要求。地震灾害响应分级为三个等级,其中常态化指挥体系负责三级响应,扩大响应后的临时指挥体系负责一、二级响应。
二是明确了指挥体系。常态化县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指挥长;县人武部部长担任第一副指挥长;县应急局局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县政府联系副主任及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县发展改革局局长、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武警合江中队指导员担任副指挥长;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组织指挥体系及主要职责部分把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分为常态化指挥体系和扩大响应后的临时指挥体系。扩大响应后的临时指挥体系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指挥长或县长任指挥长。
三是明确了专项工作组的职责。县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保障组、抢险救援组、军队协调组、群众安置组、医疗防疫组、交通运输组、要素保障组、治安维稳组、救灾物资组、社会管理服务组、宣传报道组、灾损评估组、外事协调组等14个组构成(根据工作需要适情调整)。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突发地震事件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对处置等工作。
四、执行标准
对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管理主体责任等。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依法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