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县级财政专项扶贫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资金计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近日,合江县财政局印发了《合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县级财政专项扶贫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资金计划的通知》,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不因贫而失学提供持续保障。
一、补助对象
就读于我县普通高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二、补助标准
免除学杂费后,由县级财政根据学校实际收费标准按实对学校给予补助: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460元,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340元,非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280元。
三、免费办法
公办普通高中直接给予免除学费;民办普通高中实际收费标准高于同类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的学费由学生家庭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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