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合江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一目录、五清单”》的公告
合应急〔2024〕21号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见效,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一目录、五清单”》,我局制定了《合江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一目录、五清单”》。
《合江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一目录、五清单”》自2024年5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现公布如下。
合江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26日
合江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一目录、五清单”》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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