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市场整治投诉处理典型案例——旅行途中被诱导购物引发投诉及退赔案

来源: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6-06-18 15:53:54 【字体:

案情简介:

2026年5月合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接到12345泸州市政务服务热线投诉。投诉人陈女士反映,2026年5月中旬在全球通国际旅行社(合江店)报名参加跟团旅游,支付了70元。陈女士表示旅游途中一个景点未去,均是到商场购买商品,其认为不合理,遂来提出旅行社退费并要求退还购买的全部商品费用。

处置结果:

合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收到投诉后立即开展核查。经过调查了解,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将陈女士带到了相应的景区景点,这与陈女士在投诉中所说的“旅游途中一个景点未去”不相符,只是景点的风景未能让她如愿,因此对于她本人希望旅行社退费不予支持。但在旅行途中旅行社把她们一行人带去了一个旅游购物体验店,而且在商家的游说下购买了本不需要的商品。经调解,该旅行社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同意她的退货退款要求,并于2026年5月18日退还全部商品费用400元,双方达成一致和解,投诉人对调解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维权提示:

为充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团旅游应当签订书面旅游合同,切忌未签合同就跟团旅游。在合同签订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看看旅行线路、住宿标准、餐饮安排等核心事项是否与约定相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中是否有购物点及是否强制消费等问题。如遇诱导消费、强制购物,应保留录音录像、转账记录、购物小票等证据,第一时间拨打12345热线投诉并要求退货退款。

作者:喻德兵

编辑:朱梦玲

审核:文学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